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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审判:防止“暗箱操作”的钥匙

1998-09-05 来源:光明日报 周伟 我有话说

6月23日早晨6点整,薄雾笼罩,村里刚刚开始冒出炊烟,诸城市百尺河镇大仁河村的麦场上,早已聚集了四五百人,叽叽喳喳地议论着。

“现在开庭。”昌城中心法庭庭长李永福庄严的声音响起来,全场立即静了下来。原来这是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赡养案件,原告宋老汉、被告宋老汉的三个儿子,都是本村村民。

原告宋老汉当庭陈述了自己的情况和诉讼请求,被告席上的三个儿子在大庭广众之下,如坐针毡。“我们承认错误,一定好好赡养老人。”

在审判长的主持下,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协议,不到一个小时,案件审理终结。

庭下,旁听的老百姓议论纷纷:“不养老人违法,好好对待老人才对。”村支书说:“我们欢迎法院到村里来开庭,这样赢得堂堂正正,输得心服口服,听得明明白白,既教育了群众,又普及了法律知识,好处很多。”

“公正是法院的灵魂,质量是审判的生命,廉洁、高效是法官的形象,上述三者的保证就是实行公开审判。只有公开,才能提高办案的透明度,防止‘暗箱操作’,才能促进法官业务素质的提高。”诸城法院王克田院长这样认为。

记者看到,在院机关和各法庭驻地的醒目位置,块块排期开庭公告栏树立起来,各类案件的开庭内容、时间、地点全部向社会公开,涉及法院执法、工作、纪律、收费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也一律向群众明示。“欢迎群众旁听、恳请群众监督”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。

审判工作请群众评论

庭审的日程公布了,法庭的大门敞开了,群众陆续来到了旁听席上,公开审判机制开始运转起来。

“既要让群众听,又要让群众评,只听不评,公开审判就达不到目的。”王克田院长在听取各办案单位庭审情况汇报后提出了新要求。

于是,每到公开审理重大、典型案件,法院都要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旁听,诸城法院将监督权交给了他们,真心实意让他们当起庭审“评委”来。

“现在庭审透明了,裁判公开了,在法庭有理就能站住脚,无理再争也败诉。”皇华镇一位村书记发表了自己的感慨。

“有的法官用语不规范,着装不整齐,在法庭上显得不严肃,有损法官的形象。”一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诚恳的意见。

……

把庭审评议权交给群众,无疑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压力,激发了他们学习业务、提高执法水平的自觉性。经过3个多月的公开庭审、广泛评议,10名优秀主审法官和10名优秀书记官即将揭晓,同时3名庭审不满意法官将被出示黄牌。

“‘当事人背靠背,法官两头劝’的现象没有了。”“我们信服法律,我们相信法庭。”许多群众道出了内心的感慨。公开审判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审理,当事人大多服判息诉。庭审公开使法官的司法行为和当事人的活动受到全面监督,法院的裁决让胜诉者满意,败诉者心服口服。诸城法院开庭审理的13起典型案件大都当庭结案,判决的5起案件,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,而且4起将要公开审理的案件,被告方自知理亏,怕公开亮丑,主动庭前与原告和解。

目前,已有近4000名群众参加了各种各样的庭审旁听。同时,诸城法院的法官们把庭审搬到工厂、学校、农村,通过庭审把法制教育传播到千家万户。

公开征询当事人意见

庭审公开了,案件审结了,当事人到底是什么回音?

为此,诸城法院的领导者又出了一招,“公开征询当事人意见。”他们规定凡是本院审理的每起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案件结案后,由纪检组分别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征求意见信,让他们对法官的办案作风、职业道德、廉政建设、案件裁判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督。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以通过电话、电传、信函、面谈等方式直接反馈到法院纪检监察室。

目前,涉及700余起案件的1420封征求意见信发往大江南北,覆盖近12个省、市、自治区,落到不同的当事人手中。

法院的诚意得到了当事人的回报!

一位江苏盐城的当事人来信写道:“感谢贵院对我的尊重。你们的来信让我感到了法院严抓队伍、公正办案的决心和勇气,我虽是外地人,是案件的被告,但我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。”类似的感谢信一封接一封。

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”法官素质毕竟良莠不齐。

一当事人反映:某法庭未鉴定却收取了3000元房屋质量鉴定费,要求予以退回。接信后,纪检人员立即进行查实。经查得知,该法庭在处理一房屋纠纷时,因涉及房屋质量,预收鉴定费3000元,后经请示不必鉴定,但该法庭迟迟没有退费。院党组责令该法庭立即如数退回鉴定费,并对承办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。

如今,“公开审判”这个曾让老百姓感到陌生的词语已深深印在诸城人的心中。公开审判的社会效果体现在哪里?用王克田院长的话说就是:“公开出公正,公开出威严,公开出素质,公开出理解与支持。”也许,公开审判的效应还不止这些,但仅此我们感到了它的生机和活力,听到了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前进的脚步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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